【申請通知】115年臺灣國立大學系統學生實驗室交換獎勵,即日起受理申請至3月12日(四)止。

發佈日期 : 2026-01-13
老師及同學 您好:

檢送臺灣國立大學系統學生實驗室交換獎勵公文、要點及相關申請資料,如附件。
本校臺灣國立大學系統學生實驗室交換獎勵申請繳交資料如下:
(一)提供實驗室指導老師(補助每人業務費至多新臺幣三萬元整)
1.「臺灣國立大學系統學生實驗室交換申請表」(申請人簽章及系所主管核章無需完成)。
2.「臺灣國立大學系統學生實驗室交換受訪同意書」(需受訪教師簽章完成,受訪系所用印完成)。

(二)至他校學習之學生(補助每人獎學金至多新臺幣一萬元整)
1.「臺灣國立大學系統學生實驗室交換申請表」(需申請人簽章及系所主管核章完成)。
2.「臺灣國立大學系統學生實驗室交換受訪同意書」(需受訪教師簽章、受訪系所用印及研究發展處承辦人簽章完成)。(可繳交掃描檔)
3.「本校臺灣國立大學系統學生實驗室交換學習研究計畫書」。

請於115年3月12日(星期四)下午5:00前繳交前開申請資料至研發處產學合作組辦理申請。
受訪學校限臺灣國立大學系統學校:本校、國立中興大學、國立彰化師範大學、國立聯合大學、國立高雄大學、國立暨南國際大學、國立嘉義大學、國立臺中教育大學、國立雲林科技大學、國立虎尾科技大學、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、國立金門大學、國立東華大學、國立宜蘭大學、臺北市立大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