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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公室組織

一、簡介:

本辦公室於111年9月13日成立,置主任一人,由校長指派副校長一人兼任,綜理業務;置執行長一人,由研發長兼任,協助主任綜理業務;置委員若干人,由校長聘請各學院院長、業務相關行政主管協助執行及推動相關業務。

 

二、任務:

(一) 研議、推動、評估與管考本校社會責任之執行。

(二) 推廣社會責任理念與成效,凝聚教職員工生參與社會責任之向心力。

(三) 推動社會實踐場域研究,統整校內外資源。

(四) 其他有關本校推動社會責任實踐之相關事宜。

 

三、組織架構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