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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名稱: 商事法(企二乙)

教室地點: M421

課程日期:

110學年度第1學期(1101124日第6節;1125日第1-2)

總上課週數1

參加人數: 校內教師1人次、校內學生50人次

課程簡介: 

傳統商事法的授課包含公司法、票據法、保險法與海商法。其中保險法教授風險處理的概念,內容貼近實際生活。同學或多或少有保險的觀念,但缺乏整體架構的了解,透過經驗豐富的業界講師,以實際案例深入淺出地介紹,引發同學對自身權益的重視,及對保險觀念的澄清。

執行情形: 

業師的演講分為三大部分,包括保險的意涵、保險的意義以及利用實際的例子帶出保險的重要性,利用保險即為分攤風險的概念,講述若要在危機發生時利用自己所投保的保險來補償損失時,在意外發生後所有的流程都非常重要並且缺一不可,不僅是事先的備案甚至到最後驗傷單的開法,都是極為重要的。課程流程安排得非常順暢且完整,概念也十分清楚明瞭,講師的口條清晰,讓人毫不費力即可領會課程所要授予的內容,講課所製作的PPT也能提綱挈領,增進學習效果。

執行困難: 

教師面:因為是第一次見面的老師,所以在與同學互動上較困難,因為彼此較不熟悉、沒有默契。

學生面:與老師的默契較差,在老師問問題的時候,反應會較慢,但是至第三堂演講課程時,互動就有較頻繁了。

課程面:因為是保險相關課程,再加上企管系學生平時較無接觸,所以學生須花較多精力去做了解。

課程成果: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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