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創新育成經費收支要點
發佈日期 :
2025-07-28
為順利推動本校教職員生參與及推廣創新育成業務,及提升國際產業聯絡中心營運績效與輔導考核標準,依據本校校務基金收支管理辦法規定,訂定本校創新育成經費收支管理要點
創新育成業務之承辦為本校研究發展處。進駐本校創新育成培育之廠商,得由本處組成委員會進行書面技術審查作業,本要點所稱委員會之當然委員及召集人為本校副校長,執行秘書為本處處長,另其他委員為、本處組長、進駐廠商輔導老師所屬之系所主任及學院院長擔任之。
創新育成業務之承辦為本校研究發展處。進駐本校創新育成培育之廠商,得由本處組成委員會進行書面技術審查作業,本要點所稱委員會之當然委員及召集人為本校副校長,執行秘書為本處處長,另其他委員為、本處組長、進駐廠商輔導老師所屬之系所主任及學院院長擔任之。



